2013年汪法执补字第00067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7-04-06
案件名称
李连军与金兴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汪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汪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汪清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3年汪法执补字第00067号金兴奎本院执行的李连军申请金兴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人员 :潘庆鑫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 记 员 : 贾 旭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