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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汪法执补字第00067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7-04-06

案件名称

李连军与金兴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汪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汪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汪清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3年汪法执补字第00067号金兴奎本院执行的李连军申请金兴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人员 :潘庆鑫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 记 员 : 贾 旭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