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桂0202民初383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案由民事裁定书
法院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柳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案由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桂0202民初383号原告:莫真良被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案由:劳动争议纠纷适用程序:简易程序立案时间:2016年2月1日待裁事项:原告莫真良申请撤回起诉裁定如下:准予撤诉。诉讼费:本案诉讼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莫真良负担。审判员胡平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记员 何慧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