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渝0106民特6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07-04
案件名称
罗永清申请宣告廖中玉失踪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渝0106民特6号申请人罗永清,男,1963年5月2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沙坪坝区。申请人罗永清于2016年1月27日向本院申请,要求宣告廖中玉失踪一案,申请人罗永清于2013年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罗永清在本案诉讼期间自愿申请撤回申请,其提出的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罗永清撤回申请。审判员 左庆凯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记员 周 敏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