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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渝0106民特6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07-04

案件名称

罗永清申请宣告廖中玉失踪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渝0106民特6号申请人罗永清,男,1963年5月2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沙坪坝区。申请人罗永清于2016年1月27日向本院申请,要求宣告廖中玉失踪一案,申请人罗永清于2013年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罗永清在本案诉讼期间自愿申请撤回申请,其提出的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罗永清撤回申请。审判员  左庆凯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记员  周 敏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