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温瑞刑初字第2441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03-31
案件名称
陈培亮犯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瑞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培亮
案由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全文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温瑞刑初字第2441号公诉机关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培亮。因涉嫌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于2015年9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9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孙陈楠,浙江安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援助)。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以瑞检刑诉(2016)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培亮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于2015年12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以普通程序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项馨怡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培亮及辩护人孙陈楠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份下旬,被告人陈培亮驾驶携带有“伪基站”设备的轿车,在瑞安市塘下镇、瑞安市区等地,利用“伪基站”设备,通过非法占用中国××通信公司公用频率(发射频率为×××MHz)的方式,将内容为“专业广告群发,速度快,费用低,是您生意好帮手。××广告,联系微信×××”、“专业钢琴调律师,国家注册钢琴调律,有需要钢琴调律,钢琴维修请找我,另售,全新钢琴、二手钢琴,联系电话152××××7490”、“想让你的×××变得高端大气吗,×××电动踏板帮您忙,本公司专业生产×××电动踏板,车型齐全,安装方便,价格便宜,联系微信×××”等广告短信多次强行发送给周边不特定的中国××通信公司手机用户。经鉴定,2015年9月20日至30日,该“伪基站”设备共发送含有上述内容的有效短信条数为18602条,造成12666个温州移动手机用户通信中断。2015年9月29日,被告人陈培亮在瑞安市塘下镇被公安机关抓获。上述事实,被告人陈培亮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物证伪基站设备一套,证人余某、庞某的证言,电子物证检验报告,检测报告,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受案登记表、屏幕图片、扣押决定书及物品照片,发还清单,温州无线电监测站原始记录表,关于瑞安市抓捕伪基站数据证明材料解释说明等,抓获经过、基本人口信息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培亮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群发短信,非法占用频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截断通信线路,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培亮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从轻处罚;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适用缓刑。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相关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予以采纳。为严明国法,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培亮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一台、天线一个、基站主机一台、电源一个,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张丽平人民 陪 审员 柳小平人民 陪 审员 郑招敏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代)书记员 陈 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