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阳春法刑初字第366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7-02-09
案件名称
陈祥子、梁建英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阳春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阳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祥子,梁建英,姚石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7-02-09
陈祥子、梁建英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审刑事判决书
阳春市人民法院
阳春市
刑事案件
一审
陈祥子,梁建英,姚石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