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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421执899号

裁判日期: 2016-11-07

公开日期: 2016-12-20

案件名称

2016-899协助冻结通知书

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2016)皖0421执899号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事由: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台县支行诉胡庆传、葛文荣、葛广松、沈晓磊、何永、常开先公正债权文书一案,依法对胡庆传、葛文荣、葛广松、沈晓磊、何永、常开先在银行的账户进行冻结。关于常开先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款33878.26元,请暂停支付12个月(从2016年11月7日起至2017年11月6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批准人:葛峰承办人:胡文景填发人:胡文景承办人胡文景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书记员  丁楠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