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102执1928号
裁判日期: 2016-11-30
公开日期: 2017-01-09
案件名称
王钦与姜贵文、苏景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钦,姜贵文,苏景滨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102执1928号申请执行人:王钦。被执行人:姜贵文。被执行人:苏景滨。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钦与被执行人姜贵文、苏景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姜贵文下落不明,需对其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表,因公告期限较长,申请执行人王钦同意本案程序终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孙鸣辉人民陪审员 蒋志坚人民陪审员 历 威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书 记 员 徐海昌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