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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202执3036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孙华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11-29
公开日期
2017-01-09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孙华娟

裁判文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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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中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辽0202执3036号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负责人钱曦,系该行行长。被执行人孙华娟。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被执行人孙华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本院审理终结,并于2016年6月23日作出(2016)辽0202民初字第2503号民事调解书,且已发生法律效力。2016年10月8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上述义务,但至今未有履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人书面同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张如龙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赵 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