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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渝0109破申1号

重庆三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11-25
公开日期
2017-11-15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
重庆三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渝0109破申1号

申请人:重庆三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6号6幢,组织机构代码20283016-8。

法定代表人:张小林,重庆三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田群,重庆三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6年11月21日,重庆三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重庆三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隶属于重庆机电集团公司属下重庆标准件工业公司的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2152.19万元,重庆标准件工业公司所持国有股占95.818%,重庆九龙湖机械厂、自贡市海威机器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瑞安异型紧固件厂三个股东各持股1.394%。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电器机械及器材;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日用杂货、(以下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重庆三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长期亏损,2013年11月,重庆三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对职工进行了分流安置,清偿了职工工资、补缴了社保费用。截止2016年6月30日,重庆三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账面资产总额1550.1万元,负债总额3642.15万元,公司净资产为-2092.05万元。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重庆三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为重庆市北碚区×××镇,故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重庆三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债务能力,符合破产清算条件。申请人申请破产清算的理由成立,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受理重庆三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刘能新

审判员  张宗信

审判员  邓成江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刘春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