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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602执1502号

裁判日期: 2016-11-25

公开日期: 2017-01-12

案件名称

大庆市瑞福祥小额借款有发公司与姜庆东、姜庆峰、姜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大庆市瑞福祥小额借款有限公司,姜庆东,姜庆峰,姜影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602执1502号申请执行人大庆市瑞福祥小额借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姜庆东。被执行人姜庆峰。被执行人姜影。本院在执行(2016)黑0602执1502号大庆市瑞福祥小额借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姜庆东、姜庆峰、姜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姜庆东、姜庆峰、姜影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5)萨商初字第1060号民事判决终结本次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陈 晶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李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