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602执1502号
裁判日期: 2016-11-25
公开日期: 2017-01-12
案件名称
大庆市瑞福祥小额借款有发公司与姜庆东、姜庆峰、姜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大庆市瑞福祥小额借款有限公司,姜庆东,姜庆峰,姜影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602执1502号申请执行人大庆市瑞福祥小额借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姜庆东。被执行人姜庆峰。被执行人姜影。本院在执行(2016)黑0602执1502号大庆市瑞福祥小额借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姜庆东、姜庆峰、姜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姜庆东、姜庆峰、姜影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5)萨商初字第1060号民事判决终结本次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陈 晶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李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