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204民初1406号之二原告肖晴,女,汉族,1980年6月6日出生,住河南省杞县。被告陈华辉,男,汉族,1983年5月15日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被告冯婕,女,汉族,1982年10月7日出生,住址同上。本院审理的原告肖晴诉被告陈华辉、冯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案需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李梦洁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郑杰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