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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06行终103号

裁判日期: 2016-11-23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名称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

法院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德阳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太友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全文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6)川06行终10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法定代表人楼正文,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肖清,四川超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龙平,四川超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诉人(原审被告)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法定代表人靳钊军,局长。委托代理人赵守陆,该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周丹丹,该局工作人员。原审第三人李太友,男,生于1962年6月3日,住四川省中江县。委托代理人吴洲,四川仁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蓉艳,四川仁竟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原审第三人李太友工伤行政确认纠纷一案,不服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2016)川0603行初6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2015年9月24日上午,第三人李太友到原告浙江省东阳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德阳五洲广场建筑工地从事木工工作过程中受伤。2015年10月13日,第三人向被告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被告于2015年11月3日向原告送达德人社决举字【2015】第48号工伤决定举证通知书,原告在举证期内提交情况说明及调查笔录两份。称第三人不可能在其公司项目部工地受伤。被告市人社局在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和调查核实后,于2015年11月9日作出德人社伤决字[2015]第60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第三人李太友于2015年9月24日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认定工伤,并于2016年1月6日向原告送达该认定工伤决定书。原告不服该工伤认定决定,于2016年向原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审法院认为,第三人李太友与原告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第三人在原告承建的工程工地上���作期间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被告市人社局作出的德人社伤决字[2015]第62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原告提出“被告认定第三人为工伤的事实采信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经查,证人陈某某、聂某某、刘某某的证言均证实第三人李太友在涉案工程施工中受伤的事实。二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达到其主张的第三人李太友于2015年9月24日所受的伤害不属于工伤是证明目的。故对原告请求撤销被告对第三人作出的工伤认定行政行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宣判后,原审原告仍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认为,关于第三人受伤时间和受伤原因,不仅第三人自身提供的证据冲突,也与上诉人提供的证据冲突,被上诉人不进行调查核实,根本不能查清事实真相。一审认定被上诉人未调查核实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对法律理解错误。综上,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原判,改判撤销被上诉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二审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上诉人市人社局受理本案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对李太友在上诉人承建工程的建筑工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受伤,回家后被送医院治疗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场工友��某某、黎某某及彭某某几工友的陈述一致,证人证言清楚,相互不存在矛盾,上诉人出具的情况说明等无法推翻上述证据证明的事实。市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上诉人称被上诉人未调查核实而程序违法、认定事实的证据间存在冲突,没有依据,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黄晓宇审 判 员  王 剑代理审判员  刘川北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书���记员郭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