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辽0204执1135号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罗文阳刑事罚金一案,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罗文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刘丽
代理
审判员 冯哲
代理
审判员 金龙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殷健 关注公众号“”
移交机关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罗文阳刑事罚金执行决定书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辽0204执1135号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罗文阳刑事罚金一案,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罗文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刘丽
代理
审判员 冯哲
代理
审判员 金龙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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