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万法民执字第02610号附1号
裁判日期: 2016-11-10
公开日期: 2018-09-07
案件名称
重庆市万州区气象局与谭勇租赁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重庆市万州区气象局,谭勇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万法民执字第02610号附1号申请执行人:重庆市万州区气象局,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青羊宫6号,组织机构代码45174623-1。法定代表人:彭亮,该局局长。被执行人:谭勇,女,1968年7月27日生,汉族,住重庆市万州区偏石板2号2-3,公民身份号码512201196807271314。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重庆市万州区气象局与被执行人谭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将被执行人谭勇租赁的位于万州区青羊宫6号底层门面一间归还申请执行人重庆市万州区气象局;租金54.80元/天未履行给付义务,执行中未调查到被执行人的其它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谭 毅审判员 游 兵审判员 谭瑞萍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书记员 潘 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