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1刑申94号
裁判日期: 2016-11-10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孟祥友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非法占用农用地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6)黑01刑申94号孟祥友:你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不服黑���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2009)巴刑初字第65号刑事判决和(2015)巴刑监字第1号驳回申诉通知。认为已按照审批手续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农用地的事实不存在,侦查机关违法办案,本人无罪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黑龙江省巴彦县国土资源局虽受理了你的土地登记申请、收取了征地费用,但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你未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在此情况下,你占用农用地开办砖厂进行经营,属非法占用农用地,你的主张与事实不符,不能成立。你主张侦查机关违法办案没有根据,不予支持。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本院认为,你对本案提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对你的申诉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