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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704执1135号

裁判日期: 2016-11-01

公开日期: 2016-11-23

案件名称

姜恒毅与刘永春追偿权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潍坊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0704执1135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姜恒毅与被执行人刘永春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刘永春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刘永春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