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渝委赔监30号

裁判日期: 2016-11-01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彭威武与重庆市开县人民法院错误执行赔偿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赔偿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错误执行赔偿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6)渝委赔监30号彭威武:你不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渝02委赔5号决定,以你的赔偿申请事项依法属于国家赔偿案件受理范围为由,向本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本院赔偿委员会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非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是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违法保全行为以及错误执行行为,不包括民事、行政裁判错误的情形,故开县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民事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审查范围。关于开县人民法院执行回转中的执行行为是否错误的问题,你已就该问题提出过确认申请,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确认违法,你不服申诉至本院,本院经审查后驳回了你的申诉,在原有确认结论未依法撤销的情况下,你又以执行行为错误为由直接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不当。综上,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渝02委赔5号决定正确,应予维持。你的申诉事项及理由不能成立,本院赔偿委员会依法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