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晋0923执72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康某申请执行康某甲、康某乙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代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晋0923执72号本院在执行康某申请执行康某甲、康某乙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康某甲完全有履行山西省代县人民法院(2015)代民初字45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的能力,但被执行人康某甲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康某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