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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06执3792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牛道献、浙江万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牛道献,浙江万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浙0106执3792号申请执行人牛道献,男,1975年7月5日出生,住河南省邓州市。被执行人浙江万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801号,组织机构代码:75808620-7。法定代表人曹国兴。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牛道献与被执行人浙江万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浙江万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浙江万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137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执行员 傅 晔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王俊扬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