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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海执字第12751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6-11-04

案件名称

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一案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海执字第12751号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龚芮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该案2015京中信执字01026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接到通知后即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本院已依法评估拍卖龚芮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乡××园××号楼××号房产,现已成交。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之规定,裁定如下:将龚芮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乡××园××号楼××号房产强制过户至周丽名下。强制解除注销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审判长 王 平审判员 侯军辉审判员 刘 蕾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王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