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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晋0109执886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6-12-08

案件名称

李秀萍与徐荣俊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太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秀萍,徐荣俊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晋0109执886号申请执行人李秀萍,女,1958年4月26日出生,汉族,住太原市万柏林区。被执行人徐荣俊,女,1972年4月10日出生,满族,住太原市万柏林区。本院在执行李秀萍与徐荣俊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经查,本院于2015年10月26日查封了被执行人徐荣俊房屋一套,现查封期限即将到期,执行中需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徐荣俊所有房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续查封被执行人徐荣俊所有的房屋一套,期限为三年。执行长  董保明执行员  王增新执行员  刘晋生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韩 明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