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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黔01民终4131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7-01-03

案件名称

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与罗飞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贵州省贵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罗飞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黔01民终413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贵阳世纪城写字楼2号楼12层4号。负责人李博。委托代理人程凯,贵州纵贯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201201610641628。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罗飞,男,1970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息烽县。上诉人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赛尔贵州分公司)与被上诉人罗飞劳动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19日作出(2016)黔0122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上诉人赛尔贵州分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8月1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判查明,原告是一家从事基础网、业务网等通信信息网络建设、维护等业务的公司,原名称为“西安赛尔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后变更为“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原、被告于2015年4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原告聘任被告担任驾驶员,合同期限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工作地点为息烽县,月工资2500元,按国家和贵州省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后原告组织被告等人参加维护技能测评,被告未通过,原告欲将被告调往金阳,但双方未能就变更工作地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于2016年2月4日以被告维护技能测评考试未通过考核,且不服从公司调配为由提前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关系,并将被告薪资结算如下:1、提前支付2015年12月、2016年1月的工资;2、赔偿一个月的工资;3、给予1000元的奖励(该奖励作为驾驶员在不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每月10O元的安全奖,从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共计1000元)。2016年2月26日,原告总公司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被告等人春节期间未按规定封存车辆,擅自使用,并拒绝返还为由将被告等除名。被告不服原告的辞退决定,向息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原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书》,支付2016年2月至3月的工资50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2016年4月13日,息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息劳人仲案字(2016)第0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一、被申请人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继续履行与申请人罗飞2015年4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书》。二、被申请人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标准和比例,为申请人罗飞补缴2016年2月至3月的养老保险,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申请人罗飞承担。三、被申请人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申请人罗飞2016年2月至3月工资5000元,同时中请人罗飞返还被申请人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2191.17元(即被申请人2016年2月3日支付给申请人的5691.17元减去2016年1月份申请人的工资25OO元及驾驶员1000元的奖励)。原告对该裁决不服,遂诉至法院,请求:1、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16年2月5日终止,并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原告不再支付被告2016年2、3月的工资4595.4元、五险1215.4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同时查明:被告罗飞从2016年3月1日至3月9日一直在被告处签到上班。原判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明确约定被告的工作地点是息烽县,岗位为驾驶员,原告以维护技能测试被告,显然与被告岗位所需技能无关,原告欲变更被告的工作地点,应与被告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以被告不服从公司调配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后又以被告等人春节期间未按规定封存车辆,擅自使用并拒绝返还为由将被告等除名,但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行为。关于原告以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原判认为,法律规定的客观情况,应理解为国家政策、行政措施、法律规定等不可预见的客观环境的改变,原告提出的许多维护员也具备驾驶技能并非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刘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之规定,判决:一、驳回原告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原告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继续履行与被告罗飞2015年4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标准和比例,为被告罗飞补缴2016年2月至3月的养老保险,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被告罗飞承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被告罗飞2016年2月至3月的工资5000元,同时被告罗飞返还原告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2191.17元(即原告2016年2月3日支付给被告的5691.17元减去2016年1月份被告的工资2500元及驾驶员1000元的奖励)。本案案件受理费1O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西安赛尔通信股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负担。原审宣判后,赛尔贵州分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被上诉人2016年3月9日后就未上班,3月9日之后的工资和3月份的五险不应再支付。二、2016年2月4日的辞退通知是上诉人公司失误作出,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公司车辆平时都是由驾驶员保管,春节期间有明确的车辆管制,被上诉人未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对其处罚的权利,应当以总公司2016年2月26日作出的除名通报作为认定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的依据。三、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前置程序,在仲裁中仅对部分事实进行认定,由于总公司的除名决定已终止了双方之间劳动关系,故扣车属于民事侵占纠纷,劳动仲裁庭不能对事实作出全面裁判。故请求撤销原判并支持上诉人的原审诉讼请求。被上诉人罗飞答辩称,在上诉人单位的车辆一直都是驾驶员在保管,上诉人并未将辞退通知送达给我,所以我也没有交车。我没有存在违反劳动纪律的过错,上诉人就降低我的工资并将我无故调到金阳地区上班,是不符规定,我也是不同意的。2016年2月份的工资并没有发给我。请求依法判决。二审经审理查明,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向上诉人赛尔贵州分公司作出通报,要求上诉人按除名处理罗飞事件,除名时间定于2016年2月5日。其余事实与原判查明事实一致。本案事实,有当事人陈述、《劳动合同书》、息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息劳人仲案字(2016)第09号仲裁裁决书、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息烽县扣车事件的通报、代发工资清单、职员签到表等证据在卷佐证,并经质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有权依据其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管理,如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单位规章制度之情形,用人单位应依据其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理。上诉人主张其与罗飞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16年2月5日终止,依据是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向上诉人赛尔贵州分公司作出的通报。首先,就该通报内容而言,其要求对罗飞除名的理由是罗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之规定,上诉人赛尔贵州分公司应提供其规章制度证明罗飞违反了何许劳动纪律,而赛尔贵州分公司始终未提供其规章制度证明其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现有证据不能认定罗飞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其次,就该通报的处理程序而言,该通报是向“贵州分公司”即上诉人作出,要求上诉人处理罗飞事件,该通报上无被处理人员的签字,同时,赛尔贵州分公司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依据该通报对罗飞作出了除名处理,且罗飞签到至2016年3月9日是不争事实,故无证据证明除名通报已送达给罗飞。综上,2016年2月26日通报并未产生解除上诉人与罗飞之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赛尔贵州分公司应继续履行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合同义务,原判对上诉人原审诉请予以驳回并无不当。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西安赛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黄 新代理审判员  衷进全代理审判员  姜彦宏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书 记 员  穆 凤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