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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322执恢233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6-10-28

案件名称

罗小苗与刘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322执恢233号申请执行人:罗小苗被执行人;刘谋你们双方于2016年10月9日9时履行了(2015)新法民-初字第470号民事调解书。收取执行立案费200元,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康弟元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