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322执恢233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6-10-28
案件名称
罗小苗与刘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322执恢233号申请执行人:罗小苗被执行人;刘谋你们双方于2016年10月9日9时履行了(2015)新法民-初字第470号民事调解书。收取执行立案费200元,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康弟元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