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鲁03刑终239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盖某犯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淄博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盖某

案由

受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鲁03刑终239号原公诉机关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盖某,系山东省地税局退休人员。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5年1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淄博市看守所。辩护人迟业刚、孙俊楠,山东君孚律师事务所律师。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审理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盖某犯受贿罪一案,于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作出(2016)鲁0303刑初71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盖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1993年至2013年,被告人盖某与其夫吕在模利用吕在模担任烟台市福山区区长、区委书记、烟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烟台蓝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玉璞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承揽烟台市天然气项目、盘活该公司汽车车身项目资产等方面的利益。被告人盖某在没有实际工作的情况下,以担任财税顾问的形式,分两次从刘玉璞下属的中世天然气有限公司领取二十万元咨询服务费。上述事实,有山东省商务厅出访英国、匈牙利、冰岛等国的文件、合资经营烟台中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合同、山东核电有限公司章程、中共烟台市委常委会会议记录、山东中世天然气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关于刘玉璞的任免文件、烟台市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决议及刘玉璞的工作简历、情况说明、山东海阳核电厂项目发起人出资比例意向书、山东海阳核电厂项目出资方联络员会议纪要、投资协议书、受让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烟台培训基地有关情况的报告、房地产转让协议、咨询管理顾问合同、收款票据、扣押清单及涉案款项上缴凭证等书证,刘玉璞、王振刚、郎新刚、郑悦起、吕伟耀的证言,被告人盖某及同案吕在模的供述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盖某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关于到刘玉璞下属企业担任税务顾问,领取顾问费的犯罪事实,根据盖某的供述与吕在模的证言可以证实,二人之前有共谋,且系盖某本人在合同上签字,因此,应认定其受贿数额为二十万元。被告人盖某在与吕在模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且其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认罪悔罪,可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盖某的亲属在案发前退回部分赃款,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盖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扣押在案的人民币十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赃款十万元。原审被告人盖某的上诉理由:有自首情节;原审判决适用罚金刑不当,请求对其适用缓刑。其辩护人以相同观点为其辩护。二审审理查明的上诉人盖某收受刘玉璞20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与一审一致。另查明,上诉人盖某于2014年11月10日被山东省纪委采取“两规”措施后,交代其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该事实有山东省纪委关于盖某有关情况说明予以证实。本院认为,上诉人盖某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关于上诉人盖某及其辩护人所持“有自首情节”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查,上诉人盖某在被采取“两规”措施后,才交代其违法违纪问题,不符合自动到案的自首要件,依法不成立自首。故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关于上诉人盖某及其辩护人所持“原审判决适用罚金刑不当,请求对其适用缓刑”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查,上诉人盖某的受贿犯罪行为发生在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前,原审判决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及其司法解释,对上诉人盖某并处罚金,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盖某系从犯,认罪、悔罪,部分退赃,原审判决综合上诉人盖某的上述情节,量刑时已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无不当。故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盖某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吴 波代理审判员  周明文代理审判员  张 金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代理书记员  张 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