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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04行辖80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6-12-15

案件名称

郑苗英诉鸡泽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行政裁定书

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邯郸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全文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冀04行辖80号郑苗英诉鸡泽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鸡泽县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该案鸡泽县人民法院不宜审理,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曲周县人民法院管辖。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