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202执恢93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6-11-19
案件名称
湖南蓝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姜渺英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湘0202执恢93号申请执行人湖南蓝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利江花园9栋103号。法定代表人文虎龙。被执行人姜渺英,女,汉族,1974年1月17日出生。我院于2016年10月8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湖南蓝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姜渺英物业管理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6年10月9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长 文 勇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陈可仁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