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晋0923执96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宫忻生申请执行任贵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代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晋0923执96号本院在执行宫忻生申请执行任贵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任贵才完全有履行山西省代县人民法院(2015)代民初字第64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的能力,但被执行人任贵才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任贵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