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滨民初字第1825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7-06-15
案件名称
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上海东华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上海东华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