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赣0426民初748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6-12-02
案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安县支行与胡遵贵、邓美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德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安县支行,胡遵贵,邓美冯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赣0426民初748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安县支行(以下简称德安县农行),住所地:德安县石桥路15号。负责人:宛靖,行长。委托代理人:张卫红,男,该行客户经理,住德安县。被告:胡遵贵,男,1973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德安县。被告:邓美冯(被告胡遵贵配偶),女,1981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德安县。原告德安县农行与被告胡遵贵、邓美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德安县农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卫红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胡遵贵、邓美冯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德安县农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及时偿还贷款本金3万元;2.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利息及罚息348.73元(截至2016年6月20日);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被告胡遵贵因周转需要于2012年12月7日与原告签订三年期的《中国农业银行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了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借款方式和还款方式。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但被告胡遵贵未按照约定偿本付息。截至2016年6月20日,被告胡遵贵尚欠原告本金3万元,利息及逾期罚息348.73元。被告邓美冯为被告胡遵贵配偶,借款时同意该笔借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偿还责任。该款催收未果,原告遂诉至本院。被告胡遵贵、邓美冯未作答辩,亦未提供证据。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以下证据:小额贷款业务申请表复印件、胡遵贵、邓美冯户口簿复印件、《中国农业银行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2015年12月2日记账凭证、、被告还款明细情况表,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复印件除户口簿外均与原件核对无异)。对本案事实,本院认定如下:被告因周转需要,于2012年12月7日与原告签订三年期的《中国农业银行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可以在人民币3万元的借款本金额度内向原告借款,借款采用自助可循环式;每笔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电子记账凭证记载为准;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其到期日最迟不得超过额度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借款利率按照每笔借款发放日所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30%确定,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计收罚息。被告于2015年12月2日第四次循环使用授信贷款3万元,借期至2016年6月1日,执行年利率为5.655%,逾期年利率为8.4825%。截至2016年6月20日,被告尚欠贷款本金3万元,利息及逾期罚息348.73元。被告邓美冯为被告胡遵贵配偶,于贷款业务申请表上承诺同意该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农户贷款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合法有效。被告胡遵贵未履行还款义务,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向原告偿还借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胡遵贵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并支付利息及逾期罚息348.73元元(截至2016年6月20日)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邓美冯对该笔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胡遵贵、邓美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安县支行借款本金3万元并支付利息及逾期罚息348.73元元(截至2016年6月20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2.12元(原告已垫付)减半收取281.06元,由被告胡遵贵、邓美冯负担,该款于偿还借款时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茂雄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沈图靖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