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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621执恢137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6-11-08

案件名称

岳阳县某局与被执行人张某、荣某六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621执恢137号申请执行人岳阳县某局:被执行人张某、荣某六:本院于2016年10月9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岳阳县某局与被执行人张某、荣某六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荣某六已经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岳阳县某局同意结案。本院(2016)湘0621执恢137号执行案件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杨喜红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陶珍珠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