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0824执189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6-12-05
案件名称
史二锁与徐蛇蛇健康权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史二锁,徐蛇蛇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824执189号申请人:史二锁,男,1981年5月24日出生,蒙古族,农民,现住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被执行人:徐蛇蛇,男,1965年7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本院在执行史二锁与徐蛇蛇健康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暂时无法执行完毕,申请人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 振 宏审判员 吴 海 林审判员 赛音朝格图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燕 浩 楠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