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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822民初2946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6-11-01

案件名称

黄大萍与广德广盛达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德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德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大萍,广德广盛达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1822民初2946号原告:黄大萍,女,住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委托代理人:张勇,安徽皖东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韩家琴,安徽皖东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德广盛达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德县桃州镇。法定代表人:钱金海,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谈树林,安徽大旗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黄大萍诉被告广德广盛达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本案的审理结果与另案的审理结果有关,另案尚未审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一款(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审判员  程德进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彭梦虹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