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0112执1339号
裁判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6-11-30
案件名称
许雪源与被杨竹秀离婚后财产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许雪源,杨竹秀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0112执1339号申请执行人:许雪源。被执行人:杨竹秀。申请执行人许雪源与被执行人杨竹秀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其在本案中应承担的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云0112执1339号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李保平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王 娜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