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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204执恢173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2-3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刘亚男与被执行人张立妍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全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辽0204执恢173号申请执行人刘亚男与被执行人张立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刘亚男申请将被执行人张立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张立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张立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书记员  高峰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