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124执1093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2-13
案件名称
张庆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庐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庐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庆友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0124执1093号被执行人:张庆友,男,1982年2月10日出生,居民,住安徽省庐江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文艺与被执行人张庆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庆友拒不履行本院于2016年4月26日作出的(2016)皖0124民初1425号民事调解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张庆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