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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104执834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7-03-14

案件名称

王军战与刘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军战,刘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0104执834号申请执行人王军战被执行人刘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军战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询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财产时恢复执行。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朝民初字第2101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徐 健执行员 郭俊立执行员 李长顺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李佳萍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