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0204民初1268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2-20
案件名称
原告屈小宁与被告冯晓建,刘亚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铜川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屈小宁,冯晓建,刘亚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陕0204民初1268号原告:屈小宁,男,汉族,1969年1月7日出生,铜川市耀州区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屈国宁,男,汉族,1977年10月12日出生,铜川市耀州区人,系屈小宁之弟。被告:冯晓建,男,汉族,1977年10月31日出生,铜川市耀州区人。被告:刘亚娟,女,汉族,1977年9月30日出生,铜川市耀州区人,系冯晓建之其妻。原告屈小宁与被告冯晓建,刘亚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8日立案受理后,经审理发现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于2016年9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屈小宁的诉讼代理人屈国宁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冯晓建、刘亚娟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屈小宁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共同偿还所借原告人民币79.2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原被告双方系同村邻里关系,平素相处很好,被告因其化肥厂购买原材料急需资金,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共向被告冯晓建借款79.2万元,到期后被告未能按时还款。原告常年在外,靠在盲人按摩院工作的积累,出于信任借款给被告,但被告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如所请。冯晓建、刘亚娟未作答辩。原告屈小宁围绕其诉讼请求提交了1.冯晓建2013年10月2日出具的借条,内容为:今借到屈小宁人民币叁拾贰万贰仟圆整。归还2013年11月30日前。公民身份号码610221197710314118。2.冯晓建2014年1月10日出具的借条,内容为:今借到屈小宁人民币壹拾伍万圆整。公民身份号码610221197710314118。3.冯晓建2014年3月10日出具的借条,内容为:今借到屈小宁人民币壹拾伍万圆整。公民身份号码610221197710314118。4.2014年4月10日出具的借条,内容为:今借到屈小宁人民币壹拾柒万圆整。公民身份号码610221197710314118。四份借条共计人民币79.2万元,原告以此证明冯晓建借款的事实。庭审后,法庭要求屈小宁本人到庭,就有关案件事实接受询问,询问前屈小宁签署了据实陈述保证书。屈小宁陈述2013年10月2日的32.2万元借款当中自己于2012年12月31日给冯晓建转款18.5万元、2013年2月21日转款7.7万元,下余6万元属现金给付,两张转款凭证法庭予以审查。屈小宁还就其资金来源,自己家庭同冯晓建为同村邻里且关系较好以及冯晓建借款之前的信誉度等做了合理性解释。综上,对原告屈小宁提交的四份借条结合其本人陈述予以采信,屈小宁借款79.2万元给冯晓建的事实予以认定。屈小宁还提供了查询的冯晓建和刘亚娟的常住人口信息,以此证明冯晓建和刘亚娟为夫妻关系,应共同归还借款。提供了其在2015年缴纳公告费汇款凭据,用以证明其在2015年曾起诉冯晓建、刘亚娟后又撤诉的事实,上述证据给予采信,事实予以认定。本院认为,公民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屈小宁借款79.2万元给冯晓建,冯晓建收到借款并出具了借条,双方已形成了借贷法律关系,且屈小宁的诉讼请求亦未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债务应当清偿,屈小宁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冯晓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而冯晓建和刘亚娟应共同偿还借款。综上所述,对于屈小宁诉冯晓建和刘亚娟共同偿还借款79.2万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冯晓建和刘亚娟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屈小宁借款人民币792,000元(柒拾玖万贰仟圆)。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20元(壹万壹仟柒百贰拾圆),由冯晓建和刘亚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左拥军人民陪审员 宋惠琴人民陪审员 谢冰花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 记 员 文新户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