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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1182执492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执行决定书

法院

深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拘 留 决 定 书(2016)冀1182执492号刘X勇:本院在执行二官庄村委会申请你与韩X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对刘X勇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深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