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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327民初03390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2-13

案件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与浙江泰港印业有限公司、上官王科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苍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浙江泰港印业有限公司,上官王科,徐红先,上官王钜,安爱娟,上官光芒,孔蓓蓓,上官光候,黄芳,上官光兴,朱静,上官光邦,翁媚媚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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