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327民初03390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2-13
案件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与浙江泰港印业有限公司、上官王科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苍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浙江泰港印业有限公司,上官王科,徐红先,上官王钜,安爱娟,上官光芒,孔蓓蓓,上官光候,黄芳,上官光兴,朱静,上官光邦,翁媚媚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