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闽0302刑初241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2-05
案件名称
蔡日贵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莆田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蔡日贵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闽0302刑初241号公诉机关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蔡日贵,男,1980年6月12日出生于海南省儋州市,汉族,文盲,农民,住海南省儋州市。曾因犯诈骗罪,于2013年5月2日被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5年11月9日刑满释放。现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6年6月22日被刑事拘留,���年7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莆田市第二看守所。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莆城检公刑诉(2016)49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蔡日贵犯诈骗罪,于2016年9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蔡振武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蔡日贵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5月5日上午,被告人蔡日贵来到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壶兰酒店”旁的“凤铝铝材店”内,与店主陈某约定收购其店内的铝材废品。次日10时许,被告人蔡日贵来到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沟头圆圈一家废品收购店内,以出售铝材废品为由,将被害人杨某和朱某带至上述铝材店内,并向店主陈某谎称该二人是他的搬运工。在搬运铝材期间,被告人蔡日贵骗取被害人杨某支付的定金人���币9000元后逃离现场。2016年6月22日,被告人蔡日贵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月24日,被告人蔡日贵赔偿被害人杨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900元。指控认为被告人蔡日贵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蔡日贵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是累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予以从重处罚。上述事实,被告人蔡日贵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杨某的陈述、证人朱某、陈某的证言,人员信息表,违法犯罪经历查询情况表,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3)白刑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海南二中刑终字第113号刑事裁定书��释放证明书,收条,辨认笔录,指认现场照片,到案经过及被告人蔡日贵的供述等证据,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蔡日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蔡日贵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蔡日贵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蔡日贵退出部分赃款返还被害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蔡日贵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6月22日起至2017年1月21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蔡日贵退出赃款人民币五千一百元,返还被害人杨某。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代理审判员 林 晨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 记 员 吴艳冰附:相关法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