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8执第902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8-07-14
案件名称
付广垒与财智魔方(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付广垒,财智魔方(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0108执第902号申请执行人:付广垒,男,1989年6月28日出生。被执行人:财智魔方(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18层1815。法定代表人:牛俊龙,总经理。本院在执行付广垒与财智魔方(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财智魔方(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股权及其他财产进行调查,现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侯军辉审判员 李春荣审判员 刘 蕾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张舜刚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