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128执34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0-26
案件名称
肖林波申请彭艳玲婚姻家庭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28执34号申请执行人:肖某某。被执行人:彭某某。本院在执行本院(2015)新民一初字第94号民事调解书判决的申请执行人肖某某与被执行人彭某某机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彭某某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2015)新民一初字第94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