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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482民初1215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2-14

案件名称

曹某与李某甲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曹某,李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482民初1215号原告曹某。被告李某。原告曹某诉被告李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7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6年10月8日依法作出判决,因本案涉及到个人隐私,本案判决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 判 长  杨亚坤人民陪审员  袁小法人民陪审员  岳锡林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 记 员  王 卓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