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482民初1215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2-14
案件名称
曹某与李某甲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曹某,李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482民初1215号原告曹某。被告李某。原告曹某诉被告李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7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6年10月8日依法作出判决,因本案涉及到个人隐私,本案判决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 判 长 杨亚坤人民陪审员 袁小法人民陪审员 岳锡林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 记 员 王 卓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