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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执第921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1-04

案件名称

吕艺莹等仲裁一案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吕艺莹,财智魔方(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0108执第921号申请执行人:吕艺莹,女,1994年8月12日出生。被执行人:财智魔方(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吕艺莹与财智魔方(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财智魔方(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股权及其他财产进行调查,现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侯军辉审判员  李春荣审判员  刘 蕾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张舜刚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