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523民初2503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1-03
案件名称
肖某与郑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茌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茌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肖某,郑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1523民初2503号原告:肖某,女,汉族,农民。被告:郑某,男,汉族,农民。案由:离婚纠纷。因该文书涉及离婚纠纷原因,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孙伟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高颖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