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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1523民初2503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1-03

案件名称

肖某与郑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茌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茌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肖某,郑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1523民初2503号原告:肖某,女,汉族,农民。被告:郑某,男,汉族,农民。案由:离婚纠纷。因该文书涉及离婚纠纷原因,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孙伟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高颖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