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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205刑初504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罗某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厦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闽0205刑初504号公诉机关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罗某,男,1975年5月10日出生,汉族,籍贯四川省合江县,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地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虎头乡。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6月13日被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8年4月13日刑满释放。2016年3月26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二看守所。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以海检公诉刑诉(2016)5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某��盗窃罪,于2016年9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6年10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谢凤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罗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2016年2月一天凌晨,被告人罗某至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东屿村村口一材料堆场内的小木屋,窃取被害人顾某酷派牌Y1型手提电话一部。经鉴定,该被手提电话价值人民币833元。2、2016年3月2日凌晨,被告人罗某至厦门市海沧区泰地海西商务中心旁工地一集装箱改造的工棚内,窃取被害人何某黑色苹果牌手提电话一部。3、2016年3月8日凌晨,被告人罗某至厦门市海沧区东屿村变电站石塘立交桥下一工地,在一工棚内窃取被害人田某手提电话二部。4、2016年3月12日凌晨,被告人罗某至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海沧边防大队外一打桩工地的一处帐篷内,窃取被害人赖某甲苹果牌IPHONE5型手提电话一部。经鉴定,该被手提电话价值人民币1433元。5、2016年3月13日凌晨,被告人罗某至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中沧工业园加油站旁一打桩工地一帐篷内,窃取被害人蒋某甲苹果牌手提电话一部。6、2016年3月16日凌晨,被告人罗某又至上述第5起工地另一帐篷内,窃取被害人蒋某乙苹果牌手提电话一部。7、2016年3月18日凌晨,被告人罗某又至上述第4起工地另一处帐篷内,窃取被害人赖某乙苹果牌手提电话一部。2016年3月25日,被告人罗某在其暂住处被抓获,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同日公安机关在上述地点搜查到被盗酷派牌手提电话,依法扣押后发还被害人顾某。上述事实,被告人罗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被盗酷派牌Y1型手提电话等物证,绿卡通交易明细、苹果转卖统一票据等书证,被害人顾某、何某、田某、赖某甲、蒋某甲、蒋某乙、赖某乙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辨认笔录,价格鉴定结论书等鉴定结论,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户籍证明、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书、情况说明等其他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可估价值共计人民币2466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当庭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部分赃物被查获并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有盗窃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罗某多次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3月26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止;罚金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罗某退赔被害人赖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433元,退赔被害人蒋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苏桔海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 记 员  陈芳序附本案所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