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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202民初1528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7-01-19

案件名称

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欧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林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欧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林浩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三十一条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湘1202民初1528号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新兴街东侧。法定代表人耿君彩,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陈和平,男,1962年4月11日出生,系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桃花岭6栋。委托代理人李晓杰,男,1988年2月27日出生,系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住所地山西省孝义市兑镇镇后庄村6组39号。被告湖南欧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红星路86号,注册事情:431200000012918。法定代表人刘林浩,该公司总经理。被告刘林浩,女,1976年6月18日出生,住所地湖南省双峰县永丰镇城关村学园组。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垫富宝公司)诉被告湖南欧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公司)、刘林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陈和平、李晓杰、被告欧亚公司、刘林浩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垫富宝公司诉称,原告开展名为“垫付宝”的新业务,垫付宝是原告在垫付宝网(登录网址www.dianfubao.com)上推出的支持垫付宝会员之间交易的支付工具。原告为用户提供无息消费垫款,使运输车主、加油站、加气站、汽配店、汽修厂、物流公司、物流中介、生产企业、分期公司等各类会员纳入垫付宝业务,为垫付宝会员加油、换件、修车、货运等经营各环节提供资金支持。垫付宝会员到其他会员处消费,原告按协议约定为用户会员垫付消费款,用户会员需在指定的还款日将消费的垫付款归还原告。加盟商是指经过原告授权在所在地区发展垫付宝会员的垫付宝公司类会员,可从物流公司、加油站、加气站、汽配汽修店、运输公司、分期公司、经销商等公司类会员中择优发展加盟店。原告与被告于2015年12月18日签订了合同编号:垫000085040垫付宝(垫付卡)领用合约等一系列合同,被告成为“垫付宝”的注册会员,在被告与“垫付宝”其他会员间进行商品或者服务交易时,原告替被告直接垫付消费款项给商户会员,被告按照约定将垫付款定期归还原告。后被告在垫付宝其他会员处进行了消费,原告依约进行了款项垫付,但被告未按期偿还借款,截至2016年6月1日,被告仍欠款200000元,应还违约金20000元。原告多次催收,两被告未承担偿还责任,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200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000元;3、被告刘林浩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被告支付每日按欠款额的0.1%给原告滞纳金从欠款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欧亚公司、刘林浩辩称,合同是双方签订的,是通过吴茜的账户转到刘林浩账户18万元,但已经偿还,至于原告诉称消费的20万元,应该是欠曾小平的款项,而不是欠原告款项,且违约金、滞纳金过高,请求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18日,原告垫富宝公司(甲方)与被告欧亚公司(乙方)签订合同编号为:垫000085040《垫付宝(垫付卡)领用合约》,该合约载明乙方基于如下承诺签订合约:乙方自愿在甲方指定网络平台——垫付宝网站注册成为会员,甲方及垫付宝网站为每一会员网上授予垫付宝账户,此系识别垫付宝会员身份的账户,垫付宝卡号是会员在垫付宝网站进行交易结算、收款、还款、提现的账户识别码;在会员间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时,甲方替垫付宝买方会员直接垫付消费款项支付给垫付宝卖方会员,买方会员按约定将垫付款定期归还甲方;乙方在垫付宝网站点击确认的服务协议和垫付宝网站发布的各项协议、规则、细则、条款等均为该合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该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按垫付宝网站上乙方和甲方达成的垫付宝账户账单日、还款日,按时足额还款;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甲方代乙方垫付的消费款项及其它款项,乙方须按欠款总额的10%向甲方交纳当月违约金,且每逾期1日须按欠款额的1‰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该合约还载明了欧亚公司的营业执照号和垫付卡卡号。2016年1月11日,被告欧亚公司在垫付宝会员曾小平处消费200000元,2016年1月14日,原告垫富宝公司通过中信银行向曾小平账户转账汇入195200元。上述事实,有原告垫富宝公司提交的《垫付宝(垫付卡)领用合约》、垫付宝会员资料审核确认书(直营店版)、授权书(LS7)、不可撤销连带担保承诺函(LS2)复印件各一份、付款明细原件一份、中信银行现金管理交易凭证原件4份、欧亚公司账单信息原件一份及庭审笔录予以证实。本院认为,案涉《垫付宝(垫付卡)领用合约》、不可撤销连带担保承诺函均系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为有效合同。欧亚公司、曾小平自愿成为垫富宝公司会员,由欧亚公司在垫付宝网站上申请在另一会员处消费,消费事项获得垫付宝网站批准后,消费资金由垫富宝公司现行汇入另一会员曾小平账户,欧亚公司在垫富宝公司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违约金,既先消费后还款,逾期还款则承担给付逾期利息的违约责任,双方的法律关系类似信用借款关系,故本案案由应为借款合同纠纷。本案垫富宝公司已按双方签订的《垫付宝(垫付卡)领用合约》的约定,根据欧亚公司的申请,先行替欧亚公司“垫付”在另一会员曾小平处消费的195200元,虽然垫付宝网站上载明欧亚公司消费200000元,但垫富宝公司在汇款时预先扣除了手续费,实际汇款195200元,故本院认定双方之间的金额为195200元。原告主张20000元违约金及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额的1‰支付原告自欠款之日至还清之日止的滞纳金,因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且滞纳金过高,参照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有关规定,被告应当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年利率24%支付原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被告欧亚公司、刘林浩辩称“原告诉称消费的20万元,应为欠曾小平的款项,而不是欠原告款项,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理由与事实及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信。被告刘林浩向原告垫付宝公司出具《不可撤销连带担保承诺函》,表示自愿为被告欧亚公司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清偿责任,故应对被告欧亚公司尚欠原告垫付宝公司的款项及滞纳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刘林浩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欧亚公司追偿。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南欧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垫付款195200元及滞纳金(滞纳金自2016年6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刘林浩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刘林浩在履行还款义务后,有权向被告湖南欧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33元,由被告湖南欧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林浩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沈 青人民陪审员  陈方长人民陪审员  武建红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代理书记员  杨小妹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