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皖0121执840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0-20

案件名称

合肥市长丰县高腾运输贸易有限公司与荣爱忠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决定书

法院

长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0121执840号本院在执行合肥市长丰县高腾运输贸易有限公司与荣爱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荣爱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荣爱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代理审判员  张凯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 记 员  赵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