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523执保404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2-12
案件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支行与山东���邦纺织有限公司、山东润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魏中起、张祥柱、徐秀英、张建斌、张守清金融借款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茌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茌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支行,山东龙邦纺织有限公司,山东润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魏中起,张祥柱,徐秀英,张建斌,张守清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
全文
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523执保404号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支行。住址地:山东省茌平县。法定代表人:郝海臣,职务:行长。被申请人:山东龙邦纺织有限公司。住址地:山东省茌平县。法定代表人:魏中起,职务:总经理。被申请人:山东润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址地���山东省茌平县。法定代表人刘强,职务:经理。被申请人:魏中起,男,1951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茌平县。被申请人:张祥柱,男,1963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茌平县。被申请人:徐秀英,女,1963年6月1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茌平县。被申请人:张建斌,男,1942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茌平县。被申请人:张守清,女,1962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茌平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支行诉山东龙邦纺织有限公司、山东润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魏中起、张祥柱、徐秀英、张建斌、张守清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支行于2016年9月2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山东龙邦纺织有限公司在茌平工行账户、建行、农行账���、、农商行账户、齐鲁银行,对被申请人山东润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茌平建行,对被申请人张祥柱在建行、张守清在建行账户、农商行账户予以冻结。对被申请人山东龙邦纺织有限公司聊房权证茌平县字第XXXX**号房产,茌国用(XXXX)第XXXX号土地及车牌号为鲁PXXX**,予以查封。保全价值共计300元。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支行以营运资金额为17988.58万元提供担保。本院经审查,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山东龙邦纺织有限公司在茌平工行账户、建行账户、农行账户、农商行账户、齐鲁银行账户,对被申请人山东润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茌平建行账户,对被申请人张祥柱在建行账户、张守清账户、农商���账户予以冻结。对被申请人山东龙邦纺织有限公司聊房权证茌平县字第XXXX**号房产,茌国用(XXXX)第XXXX号土地及车牌号为鲁PXXX**,予以查封。保全价值共计300元。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原告预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王其泉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马洪星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