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1022民初1219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高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公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公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某,李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鄂1022民初1219号(根据法释(2016)19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上述文号裁判文书不予互联网公布)原告:高某被告:李某本院于2016年7月25日立案受理原告高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刘建新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8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高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审判员 刘建新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苏志恒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