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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1022民初1219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高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公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公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某,李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鄂1022民初1219号(根据法释(2016)19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上述文号裁判文书不予互联网公布)原告:高某被告:李某本院于2016年7月25日立案受理原告高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刘建新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8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高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审判员  刘建新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苏志恒 百度搜索“”